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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6-06-03

依据《无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两院办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推荐小组设置

(一)人员组成

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小组共7人,其中院外相关相近学科专家2名;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

组 长:李松斌

副组长:赵 鸣(院外)

成 员:王绶玙、朱 真(院外)、顾 晶、张银胜、高 静

秘 书:沙 石

(二)职称资质

全体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均具备高级职称,其中正高职称6人。

(三)回避制度

实行评审回避制度,申报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得进入评议推荐小组、不得参与本年度相关评议工作。

(四)备案公示

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名单与本办法在院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送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

二、推荐工作流程

(一)材料公示

申报人全套申报材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民意测验

参会人员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在岗教职工代表组成,参会总人数不少于15人,院外参会代表不少于2人;民意测验同意票达85%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三)职业道德考核

由学院师德师风工作小组开展考核,重点核查申报人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考核不合格者,3年内不予推荐申报高级职称。

(四)职称评议推荐小组评审会

评议内容:评议小组结合申报材料审核,参考民意测验结果、职业道德考核结论,对申报人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教学实绩、学术水平、学科建设与综合工作业绩开展全方位评议。

投票规则:评委现场无记名投票,赞成票数超出出席评委总人数1/2方为通过;缺席、中途离场评委不允许委托投票、事后补票。

(五)结果公示上报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下达名额排序,报送学校学科评议组。

三、纪律与附则

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全权负责,严禁私自篡改申报材料;若存在材料造假、学术不端等情形,立即取消当年推荐资格。

未尽事宜遵照学校职称评审现行管理文件执行,本办法由两院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小组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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