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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落实学校激励教师积极参与I类竞赛的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5-10-24

为落实《无锡学院I类竞赛提升行动方案(试行)》(锡院[2023] 34号)文件,进一步扩大创新创业教育覆盖范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渗透力度,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以及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教师积极参与I类竞赛(国创赛、“挑战杯”)暂行办法。

一、构建I类竞赛管理模式

以科研工作为引领,推动人才培养工作迈向新高度。具体措施如下:

1.鼓励以科研团队作为基本分组单位,培育双创项目,并指导学生参与“挑战杯”和国创赛的项目申报及过程中的指导工作。通过科研团队的专业指导和实践经验分享,提升学生的竞赛项目质量。

2.对于未加入科研团队,但拥有专用科研实验室的教师,可以培育一个双创项目,并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和国创赛。

3.其他未加入科研团队或未有专用科研实验室的教师,包含辅导员老师,自由组队参与I类竞赛工作,但每位指导老师每年至少组织学生申报学校要求的国创赛项目网络报名2项。

4.每年4月和10月各组织一次种子项目筛选会,成立专家组,往年获奖项目原则上都要参加,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鼓励参加,满足以上1、2、3条的团队/教师,根据课题开展情况自愿参与路演活动。主动报名参加并入选为校级重点培育项目(校级种子项目),当年给予第一指导老师20公共积分/项。

5.满足以上1、2条但目前尚未准备好项目的教师,每年至少组织学生申报学校要求的国创赛项目网络报名2项。

6.为确保各项支持措施高效落地,成立专门的竞赛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申报、进度跟踪以及资源协调等工作。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保障竞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学院专项支持机制

为充分调动师生参与I类竞赛的积极性,设立专项基金,具体奖励政策如下:

1.论文与专利奖励:对于学生团队近三年成果中,与申报项目相关的SCI论文我院学生为一作、授权发明专利我院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的项目,给予我院第一指导老师每项成果1000元的奖励,或25公共积分。

2.竞赛获奖奖励:项目成功出校进入网评且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给予相应奖励(税前):

① 获得省级二等奖的项目,可选每项奖励3000元,或75公共积分,或等额备赛材料费支持;

② 获得省级一等奖的项目,可选每项奖励4500元,或120公共积分,或等额备赛材料费支持;

③ 获得国铜(国家级三等奖)的项目,可选每项奖励6000元,或160公共积分;

④ 获得国银(国家级二等奖)的项目,可选每项奖励15000元,或400公共积分;

⑤ 获得国金(国家级一等奖)的项目,可选每项奖励30000元,或1000公共积分。

以上奖励政策与学校绩效奖励不冲突,旨在进一步激励师生积极参与竞赛。

三、建立资源整合和奖惩机制

1.学院将整合实验室、校企合作等资源,优先保障种子项目团队需求,为竞赛项目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持。由于学院目前资源有限,已有独立实验室的教师团队不再二次给予实验室空间支持。

2.制定完善的激励机制,对于在“挑战杯”或国创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师生团队(指导老师列表前三位,学生列表前八位),在表彰、推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列表前三位),在满足基本评优条件前提下,当年直接获评优秀。

3.对于当年未完成“一”中所述目标的教师,取消连续两年的评奖评优资格(新教师第一年不考核),并扣除年底绩效100元/项。

以上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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