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生在籍学习时间(含休学)最长不得超过8年,经学校教务处核查,我院刘海兵等6名学生存在在籍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8年的情况,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拟决定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刘海兵等6名学生作出退学处理,现开展公告送达。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专业 |
原因 |
20102321023 |
刘海兵 |
男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
20122305030 |
王鹏 |
男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
20132321053 |
刘聪聪 |
男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
20162334036 |
王周宇 |
男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
20152305080 |
徐继禹 |
男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
20162305033 |
唐薇 |
女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于9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进行陈述或申辩。
特此公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