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无锡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锡院人〔2024〕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校全职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无师德违规行为,具有高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所教专业或相关专业,下同)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等(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3.具有连续2年以上行业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近五年有累计不少于2年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实践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4.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5.近五年,本人(排名第1)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本专业领域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含毕业设计)、创新创业类或科技发明类等比赛市级及以上奖励1项。
6.近五年主持并完成2项“五技”服务等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本人排名为国家级前10、省级前5、市级和校级前3)并完成2项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平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设备改造、技术革新项目。
8.近五年,获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成果已转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9.近五年,本人(排名第1)1件艺术作品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行业主管省部级政府展、学校指定的A类协会展,或在学校认定的艺术类重点出版社出版个人艺术作品集1部(字数8万字以上或作品40幅以上)。
10.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
11.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6月11日-6月15日)
符合认定范围的教师,对照“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填写《无锡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无锡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提交院(部)。对本单位符合条件但暂未申请认定的,二级单位需积极摸排、推荐。
2.院(部)初审(6月16日-6月18日)
各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资格审查,提出审核意见,于6月18日15:00前将《无锡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无锡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报送人力资源处4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cwx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
3.学校审定
人力资源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照相关条件和工作实绩认真开展审核推荐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
人力资源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