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升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增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引导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无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相关要求,我院将召开无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代会)。为使本次代表大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23年5月17日14:00
二. 会议地点
行政楼121
三. 大会主要任务
1. 听取无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 听取并审议通过《无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2023修订版)》;
3. 听取并审议通过无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名单;
4. 选举无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 学生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 代表名额
各团支部为代表选举单位。按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1%的原则,我院拟产生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代会正式代表51人,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各专业各团支部选取1人作为正式代表。
2. 代表产生办法
大会代表经团支部推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组织选举产生。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数应不低于应选人数的120%,实行差额选举。大会代表报院分团委组织同意后,成为大会的正式代表。
五. 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1.对报名者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确定为预备候选人的,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答辩。各预备候选人最终根据个人面试答辩得分情况,经过集中评议,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人数不低于应选人数的120%。
2.对初步确定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主席团候选人报院党组织审查和校团委同意后,经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