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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26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是进行各种基础实验教学和专业科学研究的地方,所有进入实验室的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规章制度主要由无锡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保卫处和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共同研究制定。主要分为一下四个方面:

第一章 总则

一、非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二、进出实验室需要严格登记。如有不符合实验室工作和实验室安全要求的,不予进入。

三、实验室使用人员需参加专门的实验室使用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准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实验室或使用相关设备。

四、实验人员应爱护实验室各类仪器,按照规则使用并保持设备清洁。实验中的昂贵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关。精密仪器需经专门培训方能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改变设备仪器的预设参数。设备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五、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吃东西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六、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发现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以保障实验室可以长期稳定使用。

七、不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不得私自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为外人做实验。

八、实验室钥匙由管理人员管理,不得自行复制。钥匙持有人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九、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诸如仪器设备返厂维修保养等),应取得学院领导和学校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同意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涉及到安全的设备及材料使用必须进行日常使用登记,并随时接受各安全部门检查。

二、实验室建立安全准入制,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常识的学习和培训,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

三、有一定安全隐患的教学实验应严格按要求在具备相关实验条件的实验室开展,任何教授办公室、导师办公室、院办办公室、院学办办公室、院会议室等办公室原则上不得做实验室使用。

四、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对实验器材进行整理,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火源,关闭门窗。

五、实验室全面禁烟,在所有装有中央空调、消防喷淋的实验室禁止使用明火。

六、实验室用电、防火、化学危险品、高压气瓶、放射性物质的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细则》。

七、严禁学生打开强电控制箱,教师只有在专业人员陪同下经安全责任人同意才能打开。

八、依据劳动防护相关规定,各单位应向从事具有一定危险性工作的有关人员放发防护用品,并要求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

九、要做好实验室雨季防雨、防漏、防潮等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 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负责实验室全面工作,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

二、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开展试验工作,必须根据教学、科研计划任务书的要求,经实验室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按要求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

三、一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非本室人员(无论校内、校外)到实验室参观、学习、做实验或使用仪器设备,须经实验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实验中心统一安排,方可进入实验室。

四、规范化管理,实验室各类物资均应建立明细账,及时准备反映数量、质量变化情况,严禁私自挪用。要结合实验室情况制定仪器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保管细则,仪器设备账、物必须相符,保管好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防止丢失、损坏;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拨、挪用和对外处理。

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以及压力容器按规定存放,严禁随意堆放;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隐患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实验室人员调离前必须先办清所保管仪器设备账、物的交接手续,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后,才能按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实验室人员的引进和调整,除按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之外,还必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四章 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实验室,不得迟到、早退,衣着整洁。

二、按实验室排位系统的要求到指定位置做实验。

三、实验课前必须提前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和步骤,熟悉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开始实验前,检查实验仪器、材料和器材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实验所要求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技术状态,若不符合应及时向实验指导老师报告。实验中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皿、试剂等。经指导教师检查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后,才能开始操作实验。

四、保持实验室的严肃、安静,不得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嬉闹,不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将水、饮料等易导电物质倒入室内地面和桌面,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实验时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听从教师指导,做好防护。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五、实验过程中,要严肃认真,正确操作,真实记录实验原始数据和结果,不得抄袭他人的试验记录或伪造实验数据,按时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六、仪器设备发生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七、实验过程中,不要用脚和身体触碰或用刀刮割或用钳夹掐试验台(桌)下面、后侧的220伏或380伏强电线管,以确保用电安全。

八、实验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火源、气源等,清洗有关器皿,按要求整理好实验现场,实验剩余药品、材料放到指定地点,在指导教师检查验收并在实验记录本上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轮流协助实验室打扫卫生和整理仪器,增强参与管理意识。

九、未经批准,不得将实验用品携带出实验室。
十、进入开放实验室做实验时,应遵守开放实验室的有关使用规定。


第五章 实验室卫生守则

为创建文明、卫生、安全的实验环境,保证教学、科研实验正常进行,特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实验室房间由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员作为卫生负责人,并将责任人标牌挂于明显处,卫生负责人要认真负责自己所管理实验室的卫生工作,垃圾日产日清。

二、实验室内布局要尽量和实验工艺一致,科学布置,合理摆放。

三、实验仪器设备存放必须遵循安全、整洁、科学、规范、文明、有序的原则,精密贵重仪器应加罩或盖布。

四、各种仪器设备、仪表、器皿、文件资料定期清洁整理,保持干净,无灰尘。

五、保持实验室内无蚊蝇,地面无污渍,墙面、墙角、门窗、管线、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蜘蛛网,做到地面、桌面、设备三清。

六、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要保持室内公共卫生,不得在室内就食、吸烟、聚会。

七、实验室严禁吐痰,严禁乱扔瓜皮果壳等杂物。

八、学生实验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要依据实验室有关规定以及实验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要求做好实验的结束工作,有序的摆放设备器材,使之处于待用的正常状态。

实验室及走廊不存放私人生活物品及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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